药品目录调整:计划12月公布结果,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22年1月,国家医保局印发了2022年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并于今年的3月1号正式实施。据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截至今年8月,全国已经有23.3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了协议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6.45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6.92万家,91个去年新增的谈判药已经在5.5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2023年的3月到8月,346个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累计报销1.23亿人,医保基金支出491.7亿元,平均的实际报销比例69.7%。叠加降价和医保报销的双重因素,3月至8月,这346种谈判药品已经为患者累计减负1096.66亿元。
同时,国家医保局介绍,今年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在进行,继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药品保障水平的提升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基础上。目前,已经在官网公布了通过形式审查申报的药品名单,包括224个目录外药品、164个目录内药品在内,总计有388个药品通过了形式审查。下一步,将按照计划开展评审、测算和谈判等工作,预计将在今年12月初公布今年的调整结果。计划从明年的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的医保药品目录。
集中带量采购:40余种药品、2种高值医用耗材正在开展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副司长王国栋表示,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于7月开始落地实施,39个中选品种平均降价56%,预计将为患者节约费用260亿元。
截至目前,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累计采购333个品种药品,第三批的高值医用耗材也于5月落地,涉及14个产品类别,包括颈椎固定融合术、胸腰椎固定融合术、椎体成形术等5个产品,骨科产品大类平均降幅84%。
国家医保局近期正在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预计采购40余个品种的药品,涵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胃肠道疾病、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等多个领域。第四批的国家组织高值耗材集采目前也正在开展,重点采购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2种高值医用耗材。下一步,集采将持续扩大扩面,坚持上下联动,推进国家集采精细化管理。
全民参保: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今年已经达到3840亿元
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医保局着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据规财法规司副司长谢章澍介绍,国家医保局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抓两个“完善”。完善参保政策,指导各地继续落实持居民居住证参保相关政策,使更多人员能够在就业地常住地参保,服务支撑人口的有序流动,提升大学生参保覆盖面;完善筹资待遇机制,持续加大财政补助中央财政城乡居民补助,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今年已经达到3840亿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8年490元上升到2023年640元。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同时不断完善待遇政策,健全门诊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让参保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是抓两个“讲好”。讲好是讲好参保权力,继续加大全民参保宣传力度,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基本医保、认可参保带来的好处;讲好参保责任,强调公民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应依法落实职工缴费的责任,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抓两个“办理”。一站办理,推行医保服务的一窗通办,以医保经办窗口服务窗口的“综合柜员制”方便群众参保缴费;网上办理,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实现参保与缴费业务的一网通办,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
四是抓两个“联动”。健全部门联动,加强医保与公安、教育、卫建、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数据共享,推进数据比对,实现参保信息动态更新;注重上下联动,指导名地发挥基层作用,扎实开展全民参保工作,实施精准后面。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做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持续指导各地开展全民参保工作,定期进行参保调度,疏堵点、破难点,推进重点人群参保,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聚焦群众关切拓宽宣传渠道,及时宣传答疑,推进精准动员、精准扩面,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约1.7亿人,失能人员家庭年均减负约1.4万元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付超奇表示,截至2023年6月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人数约1.7亿人,累计超过200万人,享受的待遇累计支出基金约650亿元。目前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的目标:一是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负担和事务负担,年均减负约1.4万元;二是促进了服务体系的发展,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达到了7600余家,是2017年试点初期的5倍;三是拓宽了就业渠道,试点地区定点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达到了33万人,是2017年试点初期的10倍。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紧研究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确立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远景规划,统一制度框架,统一政策标准,规范管理运行。另一方面,将同步研究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经办管理,长期照护师培训培养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办法,支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
医保基金监管:今年首次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飞检范围
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副司长顾荣介绍称,今年的国家飞行检查将覆盖全国31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聚焦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领域,同时首次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飞检。截至目前,已先后赴贵州、陕西、四川、新疆、上海等15个省区市开展检查,不少省份也参照国家模式开展了省级飞行检查。今年上半年省级飞检已经覆盖84个地市、488家定点医疗机构、30家医保经办机构,处理违法违规机构298家,追回医保相关资金2.1亿元。
同时,积极开展大数据监管。今年国家医保局在全国选取11个省区市和53个统筹地区,开展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鼓励各级医保部门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逐步构建起严密有力的大数据监管体系。进一步积极推进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力争尽快实现智能监管子系统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形成全国智能监管一张网。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智能审核监控追回医保资金9.8亿元。
医疗服务价格:全国所有省份已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据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副司长王国栋介绍,国家医保局目前正按照中央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可以概括为:推改革、建机制、强管理。
第一,在“推改革”方面,重点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江苏苏州、福建厦门、四川乐山、江西赣州和河北唐山5个试点城市,在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调控、分类管理,价格形成动态管理、监测考核等5个方面进行系统探索。目前,5个试点城市调价方案已经全部落地实施。总体来看运行是比较平稳,医疗机构反映较好。
第二,在“建机制”方面,加快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经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向手术、中医等能够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力量和价值项目倾斜,同时推动检查化验等以物耗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下降,也就是“有升有降”。目前所有省份已经完成2022年强化评估工作,大部分省份具备启动条件,目前这项工作也在加紧推进。
第三,在“强管理”方面,加快编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经发布6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导地方整合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加兼容性,促进新技术在临床的使用和发展。
医保便民服务:16项便民措施全面实施,正在梳理制定第二批实施方案
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目前全国各统筹区均已全面实施。据办公室副主任付超奇介绍,主要在以下4个方面取得了进展和成效:
一是减环节提速。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简化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由此前45个工作日压缩到了15个工作日,参保人员通过线上申请办理,不用再两地跑。截至8月底,累计56.68万人次享受线上转移接续服务。
二是有备案。便利群众异地就医,丰富备案办理渠道795.08万人次,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备案小程序等享受了线上备案服务;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减少群众备案频次。
三是搭平台。减少群众跑腿,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施“取一个号”“一窗办”;依托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等,实现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等高频事项网上办案;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参保群众凭借刷二维码或刷脸就可以看病买药。
四是拓渠道。便捷群众个人信息查询,完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地方医保服务平台等线上查询渠道;在医保经办大厅和有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定点医药机构等场所设立医保自助区,方便群众随时查就近查。
五是求创新。各地接力探索,在全面推进落实首批16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探索,目前已经征集到来自26个省的便民举措共144条,正在梳理并制定第二批医保服务便民举措的实施方案。
信息化建设:推动“医保码”全场景、全流程应用,提升就医购药体验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规财法规司副司长谢章澍介绍,在助力改善就医购药体验方面,依靠医保电子凭证,也就是俗称的“医保码”,参保群众不需要携带实体卡证,就可以完成挂号、就诊、医保结算、检查、取药等相关医疗服务,促进了流程优化,提高了结算效率,解决了群众排队缴费老大难问题,是打通医保领域全流程便民服务的“金钥匙”。今年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要推动“医保码”在就医过程全场景、全流程应用,推动推进医保、医疗无线无缝衔接,推动社保卡和“医保码”的“卡码并行”,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过药体验。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将推广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页面的“亲情账户”,由亲属代为办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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